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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网上贷款暂行办法》正式出台,监管中出现了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网上贷款行业的变化。
哪里有钱,哪里就有河流和湖泊。与之前网上贷款行业的残酷发展相比,许多投机者进入这个行业的想法是“在冒险中寻求财富”。当他们打开一个平台,他们开始在共同黄金的旗帜下吸引资本。《网上贷款暂行办法》的正式颁布,必将改变网上贷款的模式。荣360金融分析师发现,对于许多平台而言,《网上贷款暂行办法》在一些细节上的要求是“严格到苛刻”。来,让我们用360边肖做一把梳子。
安全分级和归档
在备案管理方面,虽然“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应在同业拆借中接受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相当于发布网上拆借平台备案,但也指出当地监管部门有权对网上拆借平台银行进行评估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监管的目的是加强风险监管和监控,这就要求平台关注风险。但是,平台之间的强度有很大的差异,对于一些中小型平台来说,分类级别很难与平台相匹配。
贷方的义务是分层次的
《网上贷款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为贷款人披露风险、保护资金,为贷款人提供信息收集、信用评估、信用匹配等服务。开展科普和风险教育,引导贷款人分散小额投资。
监管要求平台增加对贷款人的教育和风险规避指导。然而,如何开展科普和风险教育,如何引导小规模多元化投资,如何确保贷款人充分意识到贷款风险,这些都是难以量化的。
一般来说,点对点贷款更注重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现在要求对贷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义务,如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等。”然而,目前国内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行业内刷卡现象严重。仅从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等信息很难识别贷款人的资格,特别是对于洗钱、恐怖融资等资金流动非常复杂、操作方法隐蔽的业务。
对贷款人进行尽职调查评估。虽然监管部门列出了几个需要评估的主要项目,并规定未经评估的用户不能在该平台上投资,但根据360位金融分析师的实践经验,目前投资前评估的平台很少,很难界定什么是尽职调查评估。
十三条红线——否定列表决定生死
《网上贷款暂行办法》规定,网上贷款平台不得自筹资金、设立资金池、自费担保和保息、发放贷款、销售金融产品提高金本位、募集股权众筹等。这些是作为信息中介的在线贷款平台必须遵守的底线。
宣传不得在互联网和通信渠道以外的场所进行。该平台的推广可以让一些处于互联网边缘和边缘之外的人了解自己,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然而,正是因为这些人可能处于互联网的边缘,特别是不知道如何管理互联网上的钱,这导致更高的投资风险。对平台宣传路径的监管可以控制投资风险,但却减少了平台的客户访问渠道。
条款不应有任何不一致。行业内拆标现象十分严重,拆标金额和拆标时限都很长。无法拆除的期限(期限错配)主要是由于资金池容易生成或资金链断裂。然而,很难监督如何确保平台的非拆卸期。此外,拆解期也有利于平台吸引贷款人,这在行业竞争和洗牌中有更有利的优势,所以逆风也不是不可能。
锁定借款不能用于高风险融资。尽管该平台具有风险控制和贷款资格审查功能,但很难确保借款人的贷款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和期货合约。以信用额度为例,当借款人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时,平台很难监控资金是否流向股市。
小额贷款划定借款限额
去年年底,意见稿提出了“小额贷款”的概念,但《网上贷款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一个网上贷款平台的个人贷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不同平台的总额不超过100万,企业分别不超过100万和500万。
这个上限对高贷款额的平台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比如行业内的大单模式和抵押贷款。此外,在不同平台上很难控制借款人的总贷款余额,也很难披露和共享信息。
招聘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网上贷款平台为单个融资项目设定的招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这无疑是对一些活动少、本地客户少的平台的又一次打击。如果你经常不能完成投标,你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
银行资金存款
大麻烦!
从《网上贷款暂行办法》看,监管信号清晰,风险防控到位,强调了网上贷款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和网上贷款三方的义务和责任。监管简单易行,但也很宽松和严格。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平台,很难生存。然而,一些具体的规则还没有出台,如存管和信函的封面,一些实际操作需要完善。未来的监管也可能为一些平台留下一个窗口。
标题:网贷暂行办法解读:六大要点决定平台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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