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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包强的离婚,占据了娱乐新闻的头条;另一件是《点对点贷款的资金存管和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出版,占据了p2p在线贷款行业的头条。这两大事件很快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网民和员工中引发了一场讨论热潮。据《投资快报》记者观察,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不仅对p2p网上借贷平台和存管银行的资质和职责要求很高,而且存管业务的规范也做得很详细,引起了业界的热烈讨论。

联合存管或被判死刑 P2P平台资金存管迎大考

平台接入资金存管门槛高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对网上贷款平台接入资金存管机构的资质提出了五项要求,简单概括为:取得营业执照、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经营运作、审计和风险控制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市场分析师王海妹表示,目前大部分平台都不满足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和拥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牌照这两项要求,这已经成为平台接入资金存管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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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注册方面,虽然去年12月28日发布的《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将相关材料带到工商注册地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注册,但实施效果不佳,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关于p2p网上借贷平台注册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目前,这个需求平台很难实现。因此,在本次咨询的实施过程中,银监会有必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督促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尽快落实备案登记相关政策,否则将难以达到咨询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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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需要获得电信业务许可证,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icp业务许可证,也称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事实上,早在去年,《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曾提出“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还应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运营电信业务。”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其中,商业电信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制作网页等服务活动。据英灿咨询不完全统计,以130家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p2p网上借贷平台为例,只有31家获得了icp营业执照。虽然目前绝大多数平台已经备案了icp记录,但只有少数平台获得了icp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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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展存管业务的门槛已经提高

据王海妹介绍,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了平台的准入门槛要求,还对存管银行的资质、存管系统技术和业务规范做出了相应的详细要求。首先,银行开展存管业务需要满足六项资质要求,如有专门负责网上贷款资金存管的部门,有独立开发和运营的网上贷款存管系统,并向银行监管部门备案。目前,一些已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不符合要求。例如,恒丰银行开发的存管系统不符合征求意见稿中存管业务的技术系统要求,但如果银行有意开展存管业务,也不难满足这六项要求。其次,对存管系统技术和业务规范的高要求可以更有效地将平台自有资金与投资者资金隔离开来,避免平台直接触及资金,消除资金汇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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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银行的六点门槛要求和业务标准要求,特别是专门部门的设立和存管系统的独立开发和运营,不仅会增加银行的成本,也将对银行技术提出更高的考验。由于银行本身不熟悉p2p网上借贷平台的资金存管系统,需要从头开发资金存管系统,技术要求高,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会相应增加,开发周期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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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再次被提及

征求意见稿再次提到平台信息披露。与8月1日中国互助黄金协会刚刚发布的《互联网财务信息披露-个人点对点贷款(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爱基、净值、信息)金融协会互联网财务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同,此次信息披露的主体不再是平台本身,而是存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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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求意见稿》,存管银行应根据需要定期发布网上贷款机构的资金存管报告,并公开披露网上贷款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模、贷款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和贷款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贷款期限和贷款成本。不难看出,信息披露仍然是监管的重点,存款银行公开披露逾期率、不良率等关键信息更具权威性和真实性。当然,这些关键信息的披露直接将平台的运营、风险控制水平和资产质量摆在投资者面前,让市场进行检验和选择,进行新一轮的优胜劣汰。逾期率较高、运营状况不佳的平台将面临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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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管或死刑

《征求意见稿》中争议最大的条款是“存管银行应履行对客户资金的监管职责,不得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上贷款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其开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根据这一条款,目前备受关注的联合保管机构不符合这一要求,否则可能被判处死刑。联合存款是由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发起的联合存款计划。存管银行开设平台存管账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作为技术援助,提供资金结算和所需的终端设备。第三方支付作为技术援助,用于开立结算资金账户,并为贷款人和借款人提供资金结算。事实上,该系统也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平台领导的,这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相反。值得注意的是,这并没有判第三方支付死刑,征求意见稿也没有指出第三方支付不能作为支付渠道,将来第三方支付可能会以纯支付渠道的形式出现在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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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已有130个平台与银行签署了直接存管协议,其中39个平台推出了直接存管系统。但目前已有46个平台与银行签署了联合存管协议,其中有24个平台已经推出了联合存管系统,这些平台和银行可能面临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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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婷,私人贷款的世界:p2p基金托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长期以来,银行和在线贷款平台对资金存管持有不同的态度。出于合规考虑,所有在线贷款平台都希望获得存管权,但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的考虑,态度暧昧。国资部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私人借贷世界首席执行官陈婷认为,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银行和p2p在资金存管合作中各自的责任。然而,在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层之间协调不足的情况下,这些存管条件对于很多p2p平台来说都比较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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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上贷款平台与银行存管机构的合作模式有三种: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但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管责任,不得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上贷款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一规定导致该行业“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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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婷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无异于“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模式的“禁令”。采用联合存管模式的平台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这也是对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沉重打击。当然,作为征求意见的草案,这些条款最终是否会落到实处还有待观察。陈婷认为,在这次对资金存管的大检查中,当有挑战的时候,就会有机会,这对于一个合规和健康的p2p平台来说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并且可以在这轮淘汰赛中建立优势。

标题:联合存管或被判死刑 P2P平台资金存管迎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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