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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陷入了“侵权门”:或者再次赔钱

苹果公司一年前提出了反诉。深圳伊利老板出生在华为,攻击小米

继2012年ipad商标侵权事件后,苹果再次陷入侵权风暴。苹果被勒令停止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因为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该手机设计侵犯了深圳百利营销服务公司的专利产品。

苹果又陷“侵权门”:或再次赔钱了事

目前,虽然苹果手机已经向上级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但如果最终维持原判,苹果将面临不在中国大陆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的局面。自去年以来,中国已经正式超越美国,成为苹果最大的iphone市场。一旦失去中国市场,苹果的前景将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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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深圳百利——一家此次起诉苹果的中国公司——则更为陌生。其创始人徐国祥也是深圳100%数码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徐国祥出生在华为,曾利用百度的资源推出爱奇艺视频手机,但未获成功。《时代周刊》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发现,深圳去年100%的收入只有1414.42万元,但净利润亏损高达2554.35万元,负债总额高达8019.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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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试图反诉

根据本案专利信息,百利相关手机产品的专利申请于2014年1月13日提交,授权公告日期为2014年7月9日,早于2014年9月苹果iphone6的发布日期。双方讨论的焦点在于外表的差异。苹果公司认为,被指控的侵权产品与所涉及的专利之间有许多显著的区别,并且所涉及的专利与现有的设计没有“设计点”区别。他们既不相同也不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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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较,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之间存在一系列差异,但这些差异都是普通消费者难以察觉的微小差异。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所涉及的专利没有显著区别,属于所涉及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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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苹果和深圳百利已经开始就专利问题进行谈判。据《泰晤士报》记者报道,早在2014年9月2日,苹果就收到了深圳百利的一封律师函,称苹果的“iphone 6”智能手机侵犯了深圳百利公司的手机设计专利。随后,2015年4月27日,苹果公司向深圳百利发出催函,要求深圳百利以书面形式确认所涉及的产品没有侵犯所涉及的专利,或者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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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催款函发出后的两个月内,深圳百利没有做出回应,也没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苹果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法院确认苹果销售和承诺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手机产品并未侵犯深圳百利的设计专利,同时要求深圳百利赔偿经济损失和临时维权费用20万元。据了解,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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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刊》记者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现,苹果诉深圳百利一案于今年2月18日首次开庭,案由为“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随后于4月7日在上海再次开庭。然而,目前还不知道审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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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苹果上一次在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案中败诉,行业分析师表示,苹果这次可能需要与深圳百利达成和解。谈到与深圳唯冠的和解协议,苹果可能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该协议耗资6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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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表示,包括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和iphone se在内的所有机型仍在中国销售。作为对北京知识产权局决定的回应,苹果上个月对其专利侵权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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