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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稳定就业工作,湖南出台了《稳定就业十项措施》,涉及政策支持、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支持、失业保障等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措施。
一是加大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的力度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经批准可以暂停缴纳一定期限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一般不超过一年,暂停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失业保险稳定后返还政策的重复率标准将从不高于去年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去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企业,裁员比例将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上述裁员比例规定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
对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稳定岗位报酬标准提高到企业和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各地要抓紧实施,在2020年3月底前发放首批地方稳定后返还资金。
二、提高职工失业保险水平
从2020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福利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推进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平等。新参保的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同等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各经办机构可在业务系统中直接办理。
第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在防疫期间,企业吸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批准可以延期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一次性发放就业补贴10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拨付。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第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在职业技能推广实施过程中,提高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了50%。按原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享受重叠。如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职业(岗位)短缺,培训补贴标准在总体调整后将继续提高10%。
V.增加工人培训补贴
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如果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开展工作培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完善远程技能培训体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阶段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自己的培训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培训课程。对于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所有理论课程都可以从离线集中教学改为在线学习,课时要求相同。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将离线完成实训和毕业考试。相关培训补贴将按照现行政策和标准执行。有必要确保在线培训有登录注册、学习记录、回答和测试,并且可以查询和跟踪学习过程。各市州将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定后,功能齐全、运行成熟的网上培训服务平台将推广到全省。
七、实施创业扶持政策
各地要主动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创新创业型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等创业载体的补贴力度。省政府增加10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各级安排的创业载体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地和园区降低孵化企业租金、公用事业费等费用。充分发挥企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已发放个人商业担保贷款并患有COVID-19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年,财政部门将继续给予优惠支持。
八、加强岗位收集和发布
各地要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开工和复工情况,尽快建立统一的企业岗位采集和发放制度。对于已复工的企业,应定期了解用工情况和招聘计划,及时收集招聘信息,并集中到省级。对于尚未复工的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动态把握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各地收集收集的岗位信息应在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街道(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手机APP、微博等发布渠道实时发布。应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进行扩展,为员工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九.优化就业服务机制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建立重点企业24小时就业调度保障机制。收集汇总重点企业名单,将疫情防控、公用事业运营和人民生活必需的企业、与国计民生有重要关系的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实行账户管理,设置人力和社会服务专家,明确职责,加强调度,充分掌握重点企业的用工、缺工和招聘需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和服务。扩大网上办事范围,通过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湖南人才网、湖南劳动合作与扶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大力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和支持包括农村劳务经纪人在内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开展人员招聘。对在防疫物资生产中为重点企业提供就业介绍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次成功介绍一名劳动者在防疫期间稳定工作3个月以上,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
十、做好员工安全保护工作
各地要加强与卫生、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返乡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输入输出地应加强协调配合,建设农民工返岗直通车,实行高峰运输或专车接送,促进人员安全有序返岗。要多渠道发布疫情信息,积极宣传复工防护措施,引导复工人员沿途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检查、测温和登记工作。指导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加强生产和办公场所的消毒,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加强防护培训,编写和发放通俗易懂的防控手册,引导员工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提高返乡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安全复工和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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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稳定湖南就业的措施(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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