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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招聘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以获得补贴!以下是应用指南。
一、申请条件:
1.自2020年1月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长沙市吸收了已注册的具有就业和创业证书的失业企业;
2.与他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并按时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经批准可延期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申请补贴时提供)。
2.注册失业人员持有的就业和创业证书(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3.企业与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将12个月工资支付银行凭证转入已登记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
5.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从资金系统获得的《长沙市企业一次性招聘登记失业人员吸收就业补贴申请表》和《长沙市企业一次性招聘登记失业人员吸收就业补贴登记表》。
第三,处理过程:
企业吸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满12个月后,根据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向市或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开通“长沙市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权,并在登录资金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后提交一次性吸收就业补贴的纸质申请材料。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重要提示:请登录我们的公共号码“长沙新闻网”,回复:稳定您的岗位,您可以查看长沙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协助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处理策略,包括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障费减免、招聘奖励等。
标题:长沙市企业一次性招收登记失业人员吸收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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