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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上海个人p2p贷款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的细则,确立了《披露指引》的工作计划和定期工作机制。今后,协会将统计会员单位在同业拆借中执行《信息披露指引》的情况,每月以“向公众或平台用户披露的事项数量/向协会披露的事项数量/拟披露事项总数”的形式在官方网站上向公众公布。
此前,在2015年8月6日上海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上,上海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和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信息披露指引》。
据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介绍,协会秘书处已经成立了一个专门的信息披露准则工作组来负责这项工作。
据了解,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将包括五大类,包括主体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等信息,共49项。
除基本信息外,主体信息还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经历和专业背景。
在产品信息方面,要求披露融资项目的基础资产来源和资金信息。与基础资产相对应的融资人或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资产、主要债务和信用状况。融资项目要求披露批准文件、还款来源、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利率。
由于逾期和坏账信息是行业更关心的,披露准则将其归类为商业信息。逾期以90天为逾期标准,要求披露逾期超过90天的产品的金额、逾期率和累计逾期率。
此外,与平台有合作关系的机构的信息也列在《信息披露指引》的信息列表中。要求提供担保、保险等服务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以及提供大数据信用报告、反欺诈系统、法律服务等服务的专业机构的基本信息。
《中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平台将在每月20日前报告信息披露情况。信息公开的公开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会员单位对平台的信息披露表现为“向公众或平台用户披露”、“向协会披露”和“未披露”,而协会官方网站以“向公众或平台用户披露的事项数/向协会披露的事项数/待披露事项总数”的形式进行公示,但未排序。
第二阶段,成员单位对平台的信息披露以披露程度的百分比表示,协会官方网站以“星级(五分之二)”的形式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会员单位通过披露具体数据来表达平台的信息披露,协会官方网站以“多维公式评分”的形式进行公示。
至于第三阶段最终是否会进入“整理和宣传”阶段,记者了解到,将根据第一、第二阶段的最终实施情况重新指定。
据报道,披露工作将基于真实披露、鼓励披露和自愿披露(自愿披露必须在条件成熟时披露)的原则。网上贷款企业应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和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披露准则》的相关记录将与成员的准入和成员资格的维持相联系,并将作为选择优秀成员单位的依据。
标题:上海出台全国第一个P2P信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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