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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四中院、淘宝店主道歉,表示店铺关闭。 原版图像/法院供图
昨天,北京检察机关首次提起民事费用公益诉讼,敦促淘宝店主道歉和危害。
由于销售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减肥药,淘宝店主罗某夫妇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
刑事审判后,检方发现店主没有及时收回涉案保健品,涉及客户6000多人,有危害客户人身健康安全的危险,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店主公开道歉,提示客户存在产品的危害,
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 据悉北京市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行业提出产品责任纠纷是第一次民事公益诉讼。
事情
在网店买减肥药时,被顾客说是“口干厌食”
“我同意检方的起诉。 以前不知道产品会对买家造成伤害,所以对不起大家,现在产品被没收销毁了,以后不再销售了。 ”。 昨天上午,缓刑考验期间的卢先生说。
当天,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卢先生一再道歉,说:“至今为止我不擅长法律。 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消除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卢某原是淘宝店主。 她接受采访时,自己和丈夫罗某最初销售化妆品,后来到货时,被介绍为减肥药利益更好,开始销售苦瓜清脂系列、古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和神农风骨草保健品。
年8月4日下午7点左右,客户洞在上述瘦肉馆这家店铺购买了一盒苦瓜消脂素。
她说购买时没有联系卖方,直接用手机支付45元,填写了送货地址。 三天后苦瓜吸脂素到货,她每天服用一粒。
“服用后2天开始腹痛,伴随腹泻、口干等副作用的同时,并不是特别不想吃饭”。 洞先生说,因为上班时经常拉肚子影响工作,所以一周后自己停止服用,把药扔了。
卢说,也有顾客联系说吃药肚子疼,建议不要再吃了,没有引起严重的麻烦。 她怀孕前服用过自己店里卖的减肥药,但没有什么副作用。
另外,记者据淘宝网报道,平台当时也受到一些投诉。 据客户称,购买并服用上述健康食品后,出现腹痛、腹泻、口干、厌食等副作用,怀疑店里销售的商品不是正规制造商的生产。
年6月,在北京市公安局食药支队(现改名为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展开了“网络行动”。 那年9月1日,罗某和卢某落网,警察当场没收了苦瓜清脂减肥胶囊等健康食品和犯罪工具。 经检查,涉案保健品的一部分含有酚酞或双氯芬酸钠。
作出判决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店主被判刑“禁止工作”
在健康食品中添加“酚酞、双氯芬酸钠”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吗? 丰台区检察院去年5月委托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进行了专家论证。
丰台区医学会颁发的论证报告显示,涉案保健品中添加的酚酞长时间或过量采用,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血糖上升、肠功能依赖性,使特殊人群病情恶化。 双氯芬酸钠长时间采用,会给一些患者带来消化道出血、胃肠溃疡、头痛、心律失常等副作用。
年1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罗某、卢某有毒有害食品为由提起公诉。 那年6月,丰台区法院对这个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定,从去年4月开始,罗某和卢某暂时开设了4家淘宝网店,以他人代发货的形式销售了减肥保健品。 年2月至事件期间,含毒、有害成分苦瓜系列减肥产品、古典秀身系列减肥产品及神农风骨草产品合计金额约15万元。
法院知道罗某、卢某出售混合了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认为两人都构成了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 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判处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判决后,两被告人均没有上诉,其判决生效。 现在罗某还在唐山监狱服刑,卢某正在缓刑期间。
说到迄今为止的有害减肥药销售,卢氏含泪在网上订购,但没有具体的供应商,自己不知道产品的原料成分,只知道一点证书,家里所有的健康食品就被废弃了。 现在关闭所有淘宝店,宽限期间在家带孩子。
新京报记者昨天在淘宝网上输入了“苦瓜清脂”、“神农风骨草”等关键词检索,但都没有找到同样的产品。
追究责任。
产品没有及时收回检方要求“消除危险”
两个被告每个人平均被判决,但相关保健品依然对社会公众有潜在的危害风险。
根据上述鉴定结论,丰台区检察院发现罗某和卢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北京市四分检查调查,罗某和卢某销售涉案产品的地区范围涉及北京、天津、山东、江苏等全国30个省,涉及客户6000多人。 两人销售后没有采取措施减少危害,涉案保健品散落在很多客户手中,有危害客户人身健康安全的危险。
北京市四分检查向市消协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罗某和卢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北京市消协回书,没有收到客户对这件事减肥产品的投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客户权益保护法》,检察机关和消协组织都可以展开相关行业的公益诉讼。 我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顾客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更大,有助于推进相关行业公益诉讼的法治进程。
年12月25日,北京市四分检向四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方认为酚酞、双氯芬酸钠禁止国家添加到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长时间或过量服用可能会损害人体健康。 警察没收的涉案食品依法没收销毁了,但两人出售的有毒减肥药没有立即回收、控制。 相关的有毒有害食品遍布全国,相关人员多,直接服用或转售,有可能威胁社会公众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北京市四分检查要求法院停止销售涉案苦瓜清脂系列等有毒有害食品,并通过道歉、向媒体公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等方法,向客户出示产品中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
这件事没有在法庭上被判决。
(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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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淘宝店主售有害减肥药被提公益诉讼 获刑并“工作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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