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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闻网西安9月27日电(记者陈晨)记者得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7日上午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分子赵泽伟被执行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遣人员,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赵泽伟故意杀人的案件,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泽伟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判决后,被告人赵泽伟表示在法定上诉期间内不上诉。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4日依法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提交了此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8月2日讨论结束,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泽伟故意非法夺走别人的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利而怨恨,激怒了无辜的人,故意报复上中学的学生,在公共场所持刀疯狂刺伤,造成21名中学生死伤。 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伤,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结果和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差,社会危害极大,故不依法处罚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论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定罪正确,量刑得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批准了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刑事裁定。

标题:“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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