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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季羡林的孩子向北大提出返还原物的方案,27日二审继续开庭
资料图:“季承诉讼北大返还物纠纷案件”一审审判结束,季承在法院外接受了采访。 上官云摄
2009年,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去世。 但是,关于遗产的纠纷一直在持续。 今年3月6日,649件文物、书画最终归属的“季承诉北大返还物纠纷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据媒体报道,该案申请延期审理,法庭未作出判决。 记者据原告季承处透露,本案于3月27日上午继续开庭。 82岁的季承,这次审判很重要,自己再次发言陈述上诉理由。
从捐赠合同到“亿元遗产事件”
这个轰动的事件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 2001年,国学大师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了捐赠协定。 根据协议书,约定将属于季羡林的个体收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经书画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名单将于2002年3月1日前由赠与人交付给赠与人。 奖品将分期交付给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合同中记载的各奖品交付完成。
2009年,季羡林去世了。 之后,季羡林的子季承将北京大学告上法院,要求北京大学返还父亲的书画和文物共计649件。 由于目标达到1亿元,此案又被媒体称为“季羡林亿元遗产案”。
为什么要返还的东西是649件? 根据季承表,2009年1月13日的库存结果,保管在北大所的季羡林文物、书画共有577幅,其中207幅是古书画。 之后,因为统计了38种72件文物,所以自己要求归还的文物变成了649件。
对此,《新京报》在去年3月发行的报道中,根据季承交付的北大校长办公室盖章的文件,北大方面表示,季羡林于2001年7月6日签名捐赠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没有取消捐赠协议的标识,有38种
据报道,去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一审败诉说“不拒绝与北大和解”。
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审判的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要求归还原物是否依法有根据。 第二,赠与协议是否比较有效第三,赠与协议是否具有公益性。
本案一审时,季承(左)在法庭上。 北京一中院供图
根据季羡林的子季承起诉,2008年12月季羡林说:“留在北大图书馆的书文物只剩下,我没说过所有的捐赠”,“儿子的季承全面委托我解决所有关于我的东西,工作。”
季承认为,季羡林在2008年的书的指示下,表示全面委托取消捐赠协定,据此,北京大学主张返还649件上述珍贵的文物、书画,“2001年签订协议时具体的捐赠目录是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说,季羡林没有取消《捐赠协议》的行为。 另外,《合同法》规定,救济、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撤销的规定。 季承提出“归还原物的主张”是没有根据的。
本案一审判决现场图。 北京一中院供图
经过审理,8月16日,北京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季承的所有诉讼请求。 季承当庭表示上诉。
二审延期审理将于3月27日继续开庭
3月6日,这个引人注目的案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在季承到庭参加审判。 据季承说,当初父亲季羡林和北大之间只是“书画收藏的暂时关系”,一审法院认为书画“具有扶贫、救济等公益性质”,原物不得返还所有权利人的赠品,属于误判。
另外,季承说父亲季羡林在捐赠这些东西时没有考虑其他遗产继承人的权利,一审判决认为他是“书命令受托人”,泄露了作为遗产继承人的所有权利人的身份。
据媒体报道,由于涉及北大方面应该提供的重要证据,案件被申请延期审理,北大没有抗辩季承的上诉。 (记者上官云)
季羡林之子季承诉北大返还原物纠纷案一审败诉 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之子季承要求北京大学返还其父生前收藏的文物、字画等649件一案,1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驳回季承的所有诉讼请求,诉讼费54万元人民币由季承承担。 -08-16 23:53:32
季承状告北大返还原物一审被判驳回 记者黄洁 通讯员曾巧艺 因对季羡林先生生前留存的古今字画等物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季羡林之子季承将北京大学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 -08-17 13:33:37
标题:【财讯】季承诉北大返还原物案27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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