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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常德市武陵公安局府坪派出所调查了过失引起的火灾事件。 违法者晏某、刘某分别受到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当天下午1点左右,府坪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了华天酒店21楼屋顶天台发生火灾的通报。 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及时控制施工等相关人员,全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常德华天酒店工程部门负责人晏某(男,46岁,岳阳楼人)安排刘某(男,55岁,鼎城区人)等没有确认相关工程操作资格的情况下,用火焰切割的方法拆除铁架。 由于现场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刘某等人在进行拆卸作业的时候,切断钢结构产生的火星降落到屋顶钢结构的塑料架上,塑料架起火点燃了架下的东西。 几分钟后,消防员赶到现场扑灭了火灾。 这次火灾没有引起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
经过审查,晏某供认自己指示别人违反消防法规危险作业的违法事实,刘某不供认自己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现在晏某、刘某两人已经被依法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通讯员左强徐灏)
【资料来源:红网】
标题:湖南:因拆除广告招牌引起火灾 两名男子被常德警方拘留 星辰在线 长沙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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