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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四个人潜入长沙多个别墅小区,爬窗入室,卷走了房子里的现金、珠宝、手机、香烟等财物。该团伙被捕后,帮助他们出售赃物的烟雾室主人也受到警方的调查和处理。8月13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盗窃、贩卖赃物均依法惩处。
公诉人称,2010年6月至2019年4月,包括龙某建在内的4人在长沙市岳麓区芦山别墅、开福区湖平湖花园、江西省金岐西泉湾别墅、上饶市等地,相互聚集或伙同他人,通过爬窗盗窃现金、珠宝、手机、香烟等财物。其中4名涉案人员分别涉案4至6次,赃物价值1.2万元至1.8万元不等。他们把七支偷来的香烟和来自世界各地的香烟卖给潘,他开了一家烟酒公司。潘知道香烟的来路不对,仍然选择购买,获利6650元。
法院认为,龙某某等四人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潘知道香烟是犯罪所得,但他还是买了。其行为已构成隐瞒和隐瞒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合议后,一审判决五人,包括龙谋健在内的四人被判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一个月,每处罚款一万元;潘被判掩盖罪行,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而且,龙某某等人被责令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杨宇关刘玉小品)
标题:[本地]专挑别墅下贼手 销赃者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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