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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11月29日电(记者何春通讯员张赟)租房个人所得税怎么交?无法提供关联费用凭证时,如何计算应纳税额?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个人租赁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了个人租赁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本地]@包租公包租婆,住房出租所得个税这样交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出租自有或者出租房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款、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纳税人承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从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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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价格和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价格和费用的,本公告确认,从2019年12月1日起,长沙市个人租赁住房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租赁收入的10%确定,然后按10%的税率减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应税金额=应税所得×应税所得率10%×税率(住房为10%),实际税负只有1%。例如,纳税人每月租金收入为3000元,按照核定的征收方式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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