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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民服务措施,帮助长三角优质快速发展融合。
围绕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协同和融合,通知确认将推出三项便利跨省企业迁移业务、跨省税务稽查业务和跨省房地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的措施,进一步便利长三角地区企业跨省征税。
结合深化“分配诉讼”改革,通知指出,在税收执法层面,制定了长三角地区“首违不罚”清单;在纳税服务层面,制定长三角地区“最多跑一次”名单和长三角地区一般管理名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加强长三角地区纳税人涉税征信信息共享,通知确认,共享动态信用点、共享信用评估结果、推进风险预警提醒三项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该地区纳税人遵守税法的水平,营造客观公平的经营环境。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已在上海、宁波试点开展信用动态监测,并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围绕提升区域纳税服务水平,我们宣布推出三项措施,即实现智能纳税、统一纳税咨询、优化大公司纳税服务、探索利用5g、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智能纳税、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收购意识。
围绕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通知还出台了统一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扩大税收优惠申报和变更范围备查、对标改善税收经营环境、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等四项措施,帮助打造长三角地区良好的经营环境。
标题:[本地]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6项举措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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