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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近一年,纳税人实际上得到了税收优惠的“大礼包”。但临近年底,一些中等收入群体发现,月薪没有变化,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在增加。怎么回事?
新税法将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由原来的按月扣缴改为累计扣缴。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税率在达到一定数额时会由低到高跳跃。
具体而言,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各项扣除后,达到 36,000 、 144,000 、 300,000 、时,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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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越高,跳跃发生的月份越早。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最多会有6次跳跃,每个月的代扣所得税会有所不同。
2019
大白扣除“三险一金”后月薪8900元
每月扣除(俗称免检)5000元
享受特殊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附加扣除400元
其他税法没有规定扣除
通过计算1月份的105元预提税,以此类推,2月到10月同样金额为105元,此时不存在“税率跳跃”。
11月累计预提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预提率“跳”到10%。当月扣缴税款280元,发生“税率暴涨”。
【/s2/】税收负担会因为税率跃升而增加吗?
改革前,税收按月计算,在月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月税收基本不变。
【/s2/】改革后,【/s2/】【/S2/】、【/S2/】新税法适用累积扣缴法按月预缴工资薪金,全年纳税“先低后高”,但不会增加税负。对于月收入波动较大,月支出不足以抵扣的群体,也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另外,采用累积扣缴法的纳税人,在最初几个月可以享受较低的税率,这样不仅增加了税负,也有利于纳税人!
标题:[本地]满妹子说税36|工资不变个税变多,“税率跳档”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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