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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8月21日电(记者彭超)随着中国元旦节的临近,长沙市公安局将密切关注在中心城市禁止焚烧和焚烧的禁令。记者了解到,近期,该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城管、应急管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并发布通知,禁止向辖区内每家商店销售烟花爆竹,对中心城区外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摸底检查,防止烟花爆竹销售“死灰复燃”。
与春节期间可能增加的路边和河边祭祀活动相比,市公安局将安排警力在市区禁止和限制范围内联合进行网络式检查和控制,并以流域重要路段(湘江、浏阳河、老道河、岳麓区王龙港两岸及区县公安局周围其他水域)为重点, 严格巡查,确保重点区域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并设立”,长沙市公安局还将加强对110起警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处理,严格执行“全部到现场核查,全部到派出所盘查,全部形成记录材料,全部按法规解决, 并全部形成商业账户”,以确保依法查处到位,形成严控严查的高压局面。
“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是减少空气体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长沙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一个个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以“花祭”、“网祭扫”等方式引领文明绿色祭祀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沙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环线、滨湖路、黄兴大道周边的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每年农历二十四月至翌年农历正月初六及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每天早上六时至二十四时(包括除夕及农历正月初一),上述限制燃放区均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标题:[本地]祭祀故人 莫忘烟花爆竹不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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