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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七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防控疫情的重要指导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COVID-19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芙蓉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七项措施

首先,掌握高层次的政策是有效的

为了确保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惠民企业政策得到尽快申报、落地和惠民,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立了疫情期间惠民企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释各级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和报告指南;派驻企业的防疫联络员负责向企业和联合点的建筑物宣传政策,逐一整理适用的政策,确保稳定企业和扶助企业的各项政策得到良好运用。(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毛志军,电话:137550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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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派驻企业的联络员解决问题并帮助他们

派遣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企业防疫联络员,实现企业、商场、建筑、工程、酒店等全覆盖。建立疫情期间联合点帮扶企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疾病控制部门根据不同行业和场所的防控标准,派驻企业的防疫联络员指导企业做好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防疫期间企业在口罩、原料供应、产品生产、物流运输、财务保障等防疫物资需求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突出落实联合点企业的上级优惠政策,切实保证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负责单位:区委组织部,联系人:甘丽丹,电话:1372389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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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增加财政支持

建立芙蓉区重点金融支持企业名单制度(“白名单”制度),做好稳定银行贷款工作。区政府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在芙蓉区设立中小企业防疫信用风险补偿基金,授信额度1亿元,创新开发“复工后闪贷”信贷产品,为疫情“白名单”企业提供无担保贷款。原则上,贷款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年利率不应超过5%。动员、引导和鼓励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本地区纳税甲级以上企业提供无担保信贷。龙平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提供风险补偿信贷资金,为“白名单”园区企业提供配套专项资金。(附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区金融中心,联系人:李航,电话:183748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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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加快赎回政策

2020年3月上旬,芙蓉区实施了2019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激励资金到位。(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谭瑞英,电话:15873180021。区财政局,联系人:严泽,联系电话:1587490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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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为恢复工作和防疫提供支持

(1)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的安排,指定了我区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了服务价格。区疾控中心与检测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区内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检测费用由区政府承担50%。(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联系人:谭胜权,联系电话:158025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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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开工和复工期间,加强对重点企业、建筑和工程的防疫材料的保护,每天提供不少于2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和酒精、消毒剂等其他防疫材料。(责任单位:区商业环境优化协调中心,联系人:覃桢,联系电话:1881712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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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增加企业就业保障

加强异地劳务合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招聘队伍,赴省内对口支援地区和劳务输出地,协助企业定向跨地区招聘,为企业免费提供招聘信息发布,新增员工不少于5000人。(负责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138749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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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小企业特殊困难和特殊困难群体,由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具体援助。(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

本办法(芙蓉区重点金融支持企业名单制度除外)有效期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解除,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隆平高新区企业按管委会现行政策执行。中小企业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个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化条例》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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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重点金融支持企业名单制度

第一条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芙蓉区重点金融支持企业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以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人民战争全面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工作要求, 有效降低COVID-19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影响,做好稳定银行贷款工作,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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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白名单”主要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疫期间实施专项信贷政策,促进对本地区防疫工作的金融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白名单”由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批发布,自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发布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效。

第四条在我区注册、经营和纳税的下列企业可申请进入“白名单”:

1.在我区连续经营三年;

2.2017年至2019年税收收入稳定。2019年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

3.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4.优先考虑已列入芙蓉区上市(上市)储备企业名单的上市和上市储备企业;

第五条下列企业不得进入“白名单”: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财政政策的;

2.拖欠职工工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列入“不可信企业黑名单”、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系统等信用信息平台存在不良记录等违法不可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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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情况下不能列入“白名单”的企业。

第六条“白名单”企业评选程序:

1.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园区、街道推荐或企业自我推荐,填写《芙蓉区重点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申报表》,并提交至以下电子邮件地址:1337373840 @ qq

2.区金融中心和区税务局牵头组织街道核实被推荐企业的相关信息。原则上,核查时间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

3.地区优化中心负责及时向外界发布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如有异议,直接向区优化办报告(联系人:朱电话:13574108520),经财务中心和税务局核实后,取消不合格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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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政策、侵犯消费者权益和不诚实行为的“白名单”企业应及时从“白名单”中删除。

第七条金融支持“白名单”企业的具体措施:

1.区政府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在芙蓉区设立了中小企业防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信贷额度1亿元,创新开发了“复工闪贷”信贷产品,为受疫情影响的“白名单”企业(不含我区纳税a级以上重点企业)提供非抵押贷款,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电话:18374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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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合作银行“白名单”,动员、鼓励和引导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本地区纳税等级为甲级以上的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提供无担保信贷贷款,重点组织本地区7家银行提供融资服务。在满足银行信贷要求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对重点企业贷款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贷款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5%。合作银行应提前向芙蓉区金融中心提交我行相关信贷要求(联系人:·邓·;电话:183748333331778898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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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平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提供信用风险补偿基金,并为“白名单”园区企业提供配套专项资金。合作银行向园区中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条件由园区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按照规定向园区中小企业发放相关贷款的银行机构,如发生贷款本金损失,将纳入园区信用风险补偿范围(联系人:邓亮;电话:188074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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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因疫情而难以偿还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或续贷,合理延长受疫情影响的逾期企业的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也不计入逾期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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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区金融中心、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科技局、优化中心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园区、街道办事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沟通和联动,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问题,共同为“白名单”企业提供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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