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04字,读完约5分钟

1、建立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建立“一对一”的定点联系和援助机制,协调和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有效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房租、优惠贷款利率、稳定返还失业保险、延长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培训费补贴等政策。(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2.协调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是不可抗力事件。2020年1月24日至2月26日期间,如果因疫情无法发生而取消旅游合同,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无需支付违约金,但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已支付的预付款(原则上扣除已支付的合理费用)。旅行团退款的具体处理,应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友好协商进行。(负责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3.质量保证金临时退款。对全市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企业(除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已缴纳金额的80%将暂时收回,并于2022年2月5日前补齐。2020年长沙导游协会会员免交会员费。(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4.加强旅游市场推广。采用“政府+企业”的群体宣传推广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在岳麓山、橘岛、大望山旅游度假区、月亮岛、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等热门景区,以及国内主要客源城市引导和鼓励重点景区整合资源,将彼此的旅游产品推向各自的突出位置,推广以“沁园春长沙”为品牌、以“山水洲城、快乐都”为主题的城市文化旅游。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开展营销活动,经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30%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5.加强对文化旅游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重大节假日的烟花汇演活动,规划和组织各大热门景区和景点的烟花汇演分会场。将市级文艺团体和群众艺术团的惠民表演与旅游营销活动相结合,鼓励各区、县(市)和热门景区举办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吸引游客。如果这些活动对文化旅游形象的建设和旅游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影响和促进作用,将给予5万元的补助。(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6.增加财政支持。加快创建全国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区、文化旅游购物示范点和文化旅游消费示范项目,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力争在4月30日前拨付一批,其余原则上应在8月31日前拨付。(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7.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从2020年2月至6月,文化旅游企业免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费用。对于未下岗或下岗职工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和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金;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文化旅游企业,如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减征或免征;受疫情影响,旅游文化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确有困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8.降低企业的租赁成本。2020年2月和3月,国有企业和园区为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租赁的生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半;鼓励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市场经营者等非国有资产所有者在流行期间适度降低企业租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将对租金降低三分之二以上的所有者给予一定补贴。(SASAC、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9.增加信贷支持。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不得盲目放贷、断供或压贷。长沙银行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对因疫情而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贷款展期、转贷或无成本续贷,在此期间不计算罚息。(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长沙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10.争取上级资本项目的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挖掘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上级有关支持旅游业应对疫情复苏的政策文件,我们将积极争取企业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经营困难的大型企业。鼓励区县(市)政府、高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出台实施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减少疫情影响,稳定市场运行,并打好政策组合,形成叠加效应。(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旅游局、广电总局、市财政局、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11.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升级和产品创新。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旅游企业注重优质发展,大力开展产品转型和服务升级,不断推出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大力开发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演艺等“旅游+”和“文化+”新产品和新业态,奖励产品创新突出的文化旅游企业不超过5万元。(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12.支持创建分级品牌。对稳定增长、完成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旅游示范企业和重点旅游城镇,将优先支持星级酒店、星级旅行社、甲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特色文化旅游城镇的评价。(负责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次要编辑提示:

现在长沙有哪些景点开放,进入景点应该注意什么,请到我们的公共号码“长沙新闻网”回复“开放”。

标题:长沙文化旅游产业振兴12项措施的原文清单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jj/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