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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普通高校: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郑翔办发〔2020〕20号),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户籍资料,湖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就业和创业补贴。现将2020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湖北省2020届大学毕业生。科目清单以省教育厅提供的湖北省2020名在我省学习的大学毕业生名单为准。那些已经享受过求职和创业补贴的人不会重复享受这些补贴。

02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从当地就业基金中列支。

03补贴流程

省教育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了经审核的湖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名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该名单导入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获取补贴对象名单,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分配到学校。各学校将向学生账户发放就业和创业补贴,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发放凭证。发放到位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确认发放完成。

湖南省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04工作要求

2020年对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实施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是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补贴及时到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人力和社会部门负责补贴的具体办理,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安排和拨付,教育部门负责湖北省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学校负责补贴的具体发放。2020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和创业补贴应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

湖南省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5日

标题:湖南省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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