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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则来了! 14日晚,沪深交易所发表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 新版退市制度新增了市场价格退市,标准是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场价格低于人民币3亿元。 另外,面额的退市标准决定为“1元退市”。
财务指标发生变化。 取消单一利润和收益指标,追加组合指标:扣除前/后净利润为负,收益低于1亿元时,st (即“特别解决”,该政策的比较对象发生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时),连续两年结束上市。 退市风险警告股发行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触及上市终止标准。
增加规范类指标,报纸披露、规范运营存在严重缺陷,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拒绝对半年的报纸或年报保证真相。 发生这种情况,企业两个月内还没有修改,实施退市风险警告,再有两个月没有修改,停止了发售。
新增财务假类指标:过去三年虚增利润、净利润年均金额均超过当年相应数据的100%,总额超过10亿元。 或者资产负债表各帐户过去三年的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超过净资产的50%,总额超过10亿元。
压缩缓冲期。 中止上市,重新上市,连续两年接触财务类指标后确定中止上市。 面额退市、市场价格退市类变更为不设置退市整理期。 剩下类型的退市整理期间的第一天不设置涨幅限制,退市整理期间从30个交易日缩小到15个交易日,开放第一天涨幅限制的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止的时刻,从行政处罚事前通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起,由行政处罚决定书或
追加了“报道公开和规范运营等有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 具体来说,证券交易所失去企业是比较有效的新闻来源企业拒绝披露应披露的重大新闻,严重扰乱新闻披露秩序,产生不利影响等。 上市公司存在上述违规情况,拒绝纠正的,坚决明确。
企业股票上市中止的,可转换债务同时中止上市。
添加四种风险警告类型:过去一年发布了非标准审计报告。 最近三年扣除非净利润的高低都是负值,根据最近的审计报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有不明确性的违反担保馀额超过1000万元或没有达到净资产5%以上的实质性管理者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提供相关资金
设置风险警告板的风险警告股和退市整理股进入风险警告板交易,设置成交量上限,每天累计购买股不得超过50万股。 一般投资者需要第一次购买该板股,并在风险告示上签字。 要参与退市整理股,必须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
关于过渡期安排:如果中止发售,年报公开后,也实施了遵循旧方法的风险警告,有三种解决方法。 如果没有接触新规则的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情况,取消警告。 未触及新退市风险警告,但触犯旧的暂停上市规则的,不暂停上市,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接触新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重新实施风险警告。 (记者刘慎良)
标题:“史上最严退市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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