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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汽车成本,国家出台了最新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号,2006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出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地]满妹子说税|好消息,看过来!二手车经销增值税减按0.5%征收!

【/s2/】什么是二手车经销业务?

是指经批准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购买二手车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在出售时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行为。

销售金额是如何明确的?

根据新政策,销售额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新旧政策旨在

以前的政策

纳税人销售二手商品,按照简易方法按照3%的税率减征2%的增值税

根据最新政策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出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征收率由2%降至0.5%

举个栗子

一个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把他收购的二手车卖掉,赚了103万元含税。

2008年5月1日前,应交增值税=103÷(1+3%)×2%=2(万元)

5月1日后,应交增值税= 103(1+0.5%)×0.5%≈0.51(万元)

发票开具规定

本公告确认,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还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0.5%。

特别规定[/s2/]

委托纳税人销售二手车,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受托人不提前支付本金;

2.委托方直接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受托方根据买方支付的实际价格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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