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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截至8月初,我国18个税种中有11个已经立法,包括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船舶吨位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公司所得税法、烟叶税法、资源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税收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管等基本税制”只能制定法律。近年来,税收法定化进程的加快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
使税收更加稳定的权力
“只用了1分钟,没想到这么快!”前段时间,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政策服务公司的管理合伙人马龙,轻击手机微信进行退税,几步就完成了税务结算。今年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实行年度纳税结算。在新冠肺炎突然爆发肺炎的情况下,广大纳税人积极依法诚信办理年度结算申报,充分体现了当代纳税人高度的纳税合规意识和诚信纳税意识,有效保证了年度结算业务的有序顺利完成。
面对纳税年度结算这一新事物,纳税人的高度遵从与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密不可分。"要获得综合收益,必须办理结算和支付."“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一次代扣代缴税款;如需结算,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结算。
税收成文法除了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一些新的改革措施外,还从整体上提高了税收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现在大家都在说‘税收法定’,这意味着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将进一步升级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法律水平、权威性和刚性将进一步增强。”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白延锋教授表示,推进税收法制化,对于规范政府部门的税收行为、保护纳税人权利、优化税收经营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以新颁布的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为例,据北京市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介绍,两部税法均由原来的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律,提高了立法水平,有利于今后地方税执行的刚性,对构建完整的地方税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契税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规定差别税率。该规定体现了完善地方税制的改革思路,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加强税收管理的积极性,并因城市政策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当然,‘税收法定’并不意味着‘换一件背心’。更重要的是凝聚纳税人共识,促进税法合规,为纳税人创造客观公正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我国经济持续、优质、持续、快速发展。”白艳峰说。
李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金融体制的改革,税收制度逐步完善,税收立法得到全面推进,这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清晰度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使报价更加固定
通过法定征税,一系列引起纳税人关注的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确定和固定。2019年1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增加特殊附加扣除、实施累积扣缴法等改革措施,真正让纳税人受益。山东罗进集团包装车间的工人张莉就是其中之一:“我们车间一线工人的月薪是6000元左右。本来是要交税的。自从‘起点’提出后,有些同事就不用交税了。”
在法定税收中,部分税种的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比如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还增加了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了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等方面的规定。
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起草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公司所得税法》第九条修改为:“公司发生的公益捐赠费用,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转让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专家认为,此次改革是对原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扩展和延伸,在很大程度上是处理大部分大额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无论是允许扣除12%的比例,还是三年结转扣除,在国际上已经处于很高的水平。这一政策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公益事业的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公益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以资源税为例,它在促进我国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该法确定了若干减免措施,如开采原油,对油田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和天然气免征资源税;从低丰度油气田提取的原油和天然气将减少20%;枯竭期开采的矿产品将减少30%的资源税。
加快税收的法律积极力量
“法定税收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方面的关键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告诉记者,税收法定主义一般被称为税收法定主义,即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公民不需要纳税。这是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按照税法的一般要求,现代税收制度必须以法律渊源的形式以税法为主体。正因为如此,当前完整税制最紧迫的任务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有计划地将各种税收法规纳入法律,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税收立法方面取得进展。”石对说道。
根据财政部今年年初发布的年度立法就业安排,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支出税法、关税法的起草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专家认为,经过多次改革,我国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为增值税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目前,所有与增值税相关的改革措施已经出台,立法条件已经成熟。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据了解,《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深化税制改革、构建科学财税体制的要求,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营改增改革成果,也为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培育新商业模式预留了制度空间。此外,应通过立法巩固营改增成果,实现增值税对商品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增值税体系框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的不断转换。此外,还提出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发票管理的要求,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止税收漏洞。
根据2019年12月3日公布的《支出税法(征求意见稿)》,支出税法将延续支出税的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并在草案中体现已实施的支出税改革和政策调整。此外,根据支出税监管的优势,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并根据支出税改革的需要,在支出税法中设定衔接条款。
石说:“税收法定要求不仅要求税收的征收以正式的法律为依据,而且要求制定的税法遵循征税的数量和保障生存权,从而实现税收行业的良法善治。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共同努力,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和立法程序。”
标题:[本地]税收法定进程步入关键冲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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