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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赵某某在自家屋顶平台上捕捉了四只野生斑鸠,并为其父宰杀了其中两只。27日上午,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我一直养鸟,想抓几只斑鸠养着玩。”2019年5月,住在开福区某小区的赵某某,在屋顶平台种菜时发现菜地里出现了野生斑鸠,于是想出了诱捕斑鸠的主意。2019年5月至9月,赵买了两个鸟笼,困住了四只野生斑鸠,饲养起来。
今年2月12日,赵某某蒸了两个给父亲吃。“爸爸身体不好,我就宰了斑鸠来弥补他。里面还有一点天麻、党参、枸杞。”其余两只斑鸠经群众举报,于2月14日被长沙市林业景观综合执法支队查获,后移送长沙市森林公安局。2月17日,长沙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放飞两只斑鸠。7月9日,长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关注此事,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律师当庭举证,称赵捕获的鸟名为“珠颈斑鸠”,是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保护资源。
在庭审现场,赵某某承认了原告长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指控,并深表悔意。“我不应该随便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在疫情期间。”
法院当场判决,被告赵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600元,支付本案司法鉴定及判决费用2360元。被要求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认错,三次自愿参加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活动。
龙武毛检察官表示,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改掉乱吃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虽然此案涉案金额不大,但警示教育意义重大。希望通过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促使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改掉乱吃野生动物的恶习。
标题:[本地]楼顶捕获4只野生斑鸠 长沙一男子被公益组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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