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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最近出台了20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以下是对政策主要内容的解释。
一、支持对象:
在长沙市工商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
第二,支持措施:
(1)稳定就业
1.实施灵活就业政策。
允许中小企业全面调整和使用一年中的休息日。如果中小企业因疫情而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可以与员工就疫情期间的返岗时间、工作方式和工资水平进行协商,并采取调薪、轮休、调整工作时间、候岗等措施。稳定他们的工作,尽量不裁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执行招聘激励政策。
2020年3月31日前,长沙工业企业将配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员招聘、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服务。服务人员人数分别在100人、300人和60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根据社会保障记录),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落实稳定岗位和退费政策。
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失业保险的稳定返还,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放宽失业保险标准,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不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30人以下小微企业不高于20%。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被保险的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企业,我们将继续对失业保险困难企业实施稳定岗位回报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社会保险费的延期支付。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2020年6月30日前欠缴的社会保障费,在按规定申请和审批后不再计算为滞纳金。2020年7月1日以后,企业仍无法恢复缴费能力的,可以按规定签订延期缴费协议或延期缴费协议,职工的现行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5.促进在线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国家免费开放的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渠道开展疫情期间的在线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包括企业员工培训中心)开发网上培训课程,开展企业员工网上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可以包括在线培训中的所有理论课程(不少于总课时的30%),员工参与在线学习也包括在培训时间内。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每人550-6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支持企业准备防疫材料。
中小企业用于防疫和治疗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可按需提供,确保通关零延误,为运载防疫物资的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长沙海关和市交通局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6号公告,要求中小企业积极向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卫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将为保证复工生产而进口的自用防疫物资列入卫生部门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和控制的物资清单,帮助企业减免相关税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委员会、星沙海关
(二)减轻企业负担
7.中小企业减租。
从2020年2月起,在园区内租赁国有商业用房的中小企业将免交一个月的租金,减半收取两个月的租金。鼓励私营业主参照上述标准为中小企业减免工商建筑租金。参照上述标准,实际减租的业主可以申请减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市税务局
8.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费。
中小企业因疫情造成重大损失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纳税延迟。
中小企业因疫情难以申报纳税的,应当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企业,应依法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优化金融服务
10.做好稳定贷款工作。
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要盲目放贷,对受疫情影响而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发放贷款、不抑制贷款,积极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小额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依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1.减轻还款压力。
鼓励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受疫情严重影响、难以偿还到期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或续发贷款。长沙银行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对因疫情而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中小企业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贷款展期、转贷或贷款展期不还本,在此期间不计算罚息。
责任单位:长沙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12.降低融资成本。
支持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利用专项再融资为防疫物资白名单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利率不得超过近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优惠利率(LPR)减100个基点。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支持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3.发挥政府的信用增级作用。
依托长沙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补偿基金和长沙中小企业贷款引导基金,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过桥贷款等手段增加中小企业信任,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支持可持续发展
14.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2020年1月至6月(以资金到位或委托付款日为准)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可享受贷款金额2%的优惠,单个企业最高优惠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金额根据贷款期限折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贷款本金计算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贷款金额按贷款本金×贷款期限月数/12计算。补贴资金由市级、区县(市)和园区按比例分级承担,不得与其他各级优惠政策重复使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实施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贯彻国家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优惠价格评估、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对于参加2020年市级以上展会的中小企业,展位费将给予一定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和市会展办
17.加快奖励和补贴的兑现。
各部门要加快实施受益企业年度奖励补贴政策,优先拨付各类财政中小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力争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奖励补贴资金的拨付。
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
18.增加法律援助。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如不能按期或按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指导和协助其向湖南省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相关事实证明。
责任单位:贸促会
向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因未能按时履行合同而产生纠纷。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9.继续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协调各种服务资源,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继续举办兴创讲堂、精英系列训练营、企业家系列沙龙讲座、企业家系列标杆学习等公益服务活动,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完善企业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
以支持企业为宗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市、区县(市)、园区和平台联动,完善企业协助接受、分配和反馈企业困难和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营造高效优质的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管委会
注: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意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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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沙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共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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