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22字,读完约2分钟

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防疫控制中加强实际人群管理的通知

COVID-19肺炎疫情关系到整个地区人民的健康和安全。目前,正处于全面复工、恢复生产、返校的高峰期,抗击疫情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加强实际人口管理,服务于疫情防控,根据《长沙市防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区COVID-19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长防[2020]45号)和《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口服务管理的通知》(长工[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真实人口管理的通知

首先,主动申报出租房和承租人信息

真实人口信息的实名登记和申报是出租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的法律义务。在疫情期间,为方便申请和登记,要求出租屋(包括网上出租屋)的业主和承租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星城花匠”应用,并通过注册和实名认证履行信息申报和实名登记义务。出租房屋承租人可通过96111便民服务桥公共号码申请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半年后可申请居住证。同时,出租房屋的业主可以通过“星城花匠”免费申请智能门锁,自动更新和申报信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问题。

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真实人口管理的通知

二是积极配合实际人口管理

(一)用人单位、物业社区和居民个人应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做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和信息登记工作。

(2)相关单位、物业社区和居民个人应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做好“平安庭院”二维码智能门岗的建设和应用,规范业主出入境登记,严格外来人员管理。

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真实人口管理的通知

(3)用人单位、物业社区和居民个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发现出租房内有疑似染疫人员,应立即向街道、社区和派出所报告。

第三,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服务条例》,出租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房屋登记,并提交承租人的居住信息。未按规定登记报送的,根据上述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处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人员管理,造成疫情蔓延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真实人口管理的通知

报告方法:星城花匠(疫情报告),96111,110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2020年2月27日

标题:长沙市天心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真实人口管理的通知

地址:http://www.chengxinlibo.com/csxw/591.html